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我对吃狗肉的看法——给和菜头的信

       这是早上发给和菜头的微信,针对和菜头昨晚发的博文《一只狗对于吃狗的思考》及说要批量拉黑支持吃狗的读者的那条长微信而写的。用手机匆匆打的,也没分段,现略修后发上来。

菜头:你好。

       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不是要使你改变观点,只是为一些反对你的读者辩解一下。你可以不认同,我不会再说什么。

       我曾经养过一只兔子叫小灰灰。我非常爱它。它死的时候我非常伤心绝望,哭了很久,如果可以,我是真的愿意分九年我的寿命给它的。我至今仍常常想起它,为它难过。

       可是,我也吃兔子肉。因为其他兔子在我眼里就只是兔子而已。如果看到活的,我会觉得可爱,但也没有什么特殊感情;如果做成肉,那么在我眼里也就只是一块肉、一种食物而已。它们跟我的小灰灰是不一样的,甚至根本不是一个物种。小灰灰对我来说是朋友和家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种动物。

       有一次,我跟一个朋友在超市熟食柜台。我看到烤兔腿,觉得诱人,想买。我的朋友因为和我的小灰灰玩过,也喜欢它,所以从此就觉得不该吃兔子。当时他露出的那种表情,带着为难和哀求,好像我买了烤兔腿的话,我就是非常残忍没人性的。当时我迫于他给我施加的压力,只好不买了。但我心里是很不舒服的。其一是我因为他的干涉没吃到我想吃的烤兔腿;其二是他弄得好像我很没人性一样,也间接贬低了我对小灰灰的感情。而我不认为他比我对小灰灰的感情更深厚,比我对小灰灰的死更伤心。

       没错,我们应该尊重自己的情感和欲望,但情感和欲望不该无限扩大以致侵犯到别人的领域,以致干涉到别人的情感和欲望。就好像我很爱我的小灰灰,但我不会反对别人吃兔子,我只会反对别人吃我的小灰灰以及其他作为宠物的兔子,且坚决保卫我的小灰灰的生命。吃兔子和吃宠物兔子是两回事,正如吃肉狗和吃宠物狗是两回事。即便是经常被我们食用的猪,如果身份是宠物的话,概念也就不一样了,也是不能吃的。

       “识智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虚荣。”如果非要这样诛心的话,我倒更加觉得,许多反对吃狗的人,恐怕才是有着道德上的虚荣心,想以此显示自己的善良仁慈。比如我之前提到的那个朋友。虚荣心不可恨,可恨的是通过攻击、贬低、干涉别人来彰显自己的善良仁慈。

       另外,我是很反感把狗当做私有财产所以怎么对待都可以这种冰冷说法的。(但这个论调应该不是主流吧。我没做过调查统计所以不确定,只在铅笔社支持虐畜的文章中看到过。)我有次买鱼,看见鱼身上划了很多道口子,觉得它好疼,我只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已,而它却要这么疼,我感到难受,好像它的伤口转移到了我身上,我和它一样地疼着。可是我以后还是要吃鱼,因为鱼好吃又有营养,而我毕竟是自私的动物啊。我不反对人们吃动物,但同时支持以尽量减少痛苦的方式杀死它们,反对增加不必要的痛苦和只是为了娱乐的虐待。我想,支持吃狗的人中,持我这种观点的应该是多数。你不该因为有部分人持那种狗是私产所以怎么对待都可以的观点而把所有支持吃狗的人一棍子打死。

       最后,我对生活始终怀有深切的热情和热爱,包括对食物的,也包括对动物的,对后者还怀有悲悯和同情。同时我也捍卫我吃想吃的食物的权利,正如捍卫作为家人的宠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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